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代宁祥出席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并就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信心
要充分认识和利用好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难得机遇,中央和自治区重视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有利条件,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组织、经营、网络和人才上的优势,坚定信心和决心,真正把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共识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迎接挑战、战胜困难、加快发展。
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把供销合作社建成新疆农业龙头
一是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认真把握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棉花产业的发展战略、改革导向,克服销售不畅等困难,做好棉花购销工作。要按照中央2009年1号文件有关精神,抓住流通体制改革的机遇,尽快适应化肥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完善营销网络,搞好化肥产销和淡储旺销的政策衔接,提早做好化肥等农资的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农民的农资需求。认真贯彻王乐泉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发挥果品主产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和经营网络优势,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果品市场流通体系,把企业和果农利益连接起来,积极实施特色林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保证食品安全,提升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水平。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项目政策资金,吸引国内外公司企业投资开发新疆优势特色农产品,打造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要发展现代流通体系,健全农村流通服务网络。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意见》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完善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建设的职能,建成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服务网络为主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一方面要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创业、开拓进取不动摇,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的支持。要加快“新网工程”建设步伐,开拓农村市场,方便农牧民生产生活,改善农村购物、消费和市场环境,保证市场供应,发挥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作用。
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要从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层面上来认识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利用自身的资产、组织、经营、网络、人才等优势,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成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的骨干力量。
四是要围绕服务“三农”,切实发挥好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和作用。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坚持为“三农”服务,加强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使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转变发展方式,探索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新模式,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县级供销合作社经费纳入财政定额补贴后,要转变职能,履行好政府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为“三农”服务的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农民的生产、生活、文化等多方面的要求,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多途径发展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让农民农产品销售畅通起来。要把农资连锁店、日用消费品连锁店等便民网点延伸到村一级,努力从各个方面为广大农民谋福利,使其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更多地体现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做好事,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三、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大力支持,认真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其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使供销合作社在助农增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经常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请示工作,提出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与配合。要重视并加强宣传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合作社知识,传播合作社文化,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供销合作事业,树立供销合作社崭新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