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鹿泉市小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调查纪实

如今的土地不“土”了

作者:李铁兵 冯战平 王雅云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公路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占用村里的土地越来越多,由于占用的时间和性质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村民意见很大;由于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原因,村民拥有的承包田有多有少,地少的村民感觉很不公平;山区的承包地十分零散,耕作起来费工又费力,而村里的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在外打工,耕地效益普遍不高……

  就在一年前,一些问题就像一个个“心结”,让河北省鹿泉市上庄镇小李庄村的村民心里“疙里疙瘩”;又像一个个“死结”,谁也想不出打开的方法。

  令村民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问题随着一个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成立而迎刃而解,它就是去年成立的小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种什么样的组织?它的成立何以能够“一把钥匙开了多把锁”?笔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集体利益分配模式要与时俱进

  驱车沿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一直向西,过三环路后再行驶十来分钟,便可到达位于太行山脚下的鹿泉市小李庄村。

  别看距离省会直线距离很近,但在几年前,这里还是一个比较封闭的小山村。村民以种植杂粮和玉米为主,每亩耕地每年的收入只有五六百元。

  “前些年村民收入虽然比较低,但生活还算平静,村里没有那么多啰嗦事,不过随着建设占地不断增多,因为占地补偿和责任田多少而引发的纠纷逐渐暴露出来。”小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石虎这样告诉笔者。

  据李石虎介绍,村民最有意见的是建设占地补偿标准前后差距比较大,不同建设单位给出的标准也不一样,公益工程占地补偿明显少于开发占地给予的补偿。他以公路建设占地为例,早些年曾给过村民每亩每年300元的标准,后来涨到了700元,这几年又涨到1200元。

  “占地补偿随着物价的上涨而上涨不能说不合理,但村民的土地在30年承包期内是一个死数,占一亩就少一亩,村里也没有多余的土地进行补偿,这样就造成了被征用土地越早的农民越吃亏。此外,同样一块土地,开发性占地得到的补偿要比公益性占地的补偿高,这也增加了村民之间的矛盾。”李石虎说,村民除了对占地补偿标准感到不公平外,还对有的家庭占有过多的责任田有看法。

  另外,受山区地理条件影响,村民的耕地十分分散,有的地块只有几分大,大点的也不过一两亩,而村里75%左右的青壮年劳力在外打工,老弱病残照料家里的承包田不仅吃力,效益也偏低。

  “从表面上看,村民是对土地补偿和占有的不公平有意见,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与时俱进’,缺乏调节和平衡机制,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李石虎这样认为。

  既保护了村民利益又解决了新问题

  56岁的许集堂是小李庄一位普通的农民,女儿在省城打工,夫妻俩侍弄着家里的8亩耕地,虽然辛苦劳作,每年的收入却只有5000元左右。

  老许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轨迹”有一天会发生巨变:承包地不用打理、不用投入,每年的收入比原来还多3000元;自己如果愿意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干点农活,每个月还能跟城里人一样拿工资;更令他高兴的是,没有投入一分钱全家人却都成了股东,今年还分了3000多元的红利……

  “这都是加入股份经济合作社带来的好处。8亩承包地转给合作社经营以后,股份合作社按照剩余承包期内每年每亩1000元的高标准给我们补偿,并且把村里原集体所有的资产全部折股量化到个人,让村民人人当上了股东拿上了红利。好处真是太多了。”说起村里新成立的股份合作社,老许竖起了大拇指。

  据了解,小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于去年5月份,是在鹿泉市委农工委的大力协助下和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成立起来的。合作社定位为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配、管理科学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为原集体所有的全部土地资源、经营资源及其它固定资产。股东则为与本村有分配关系并且健在的村民。

  该村的股份合作社不设集体股,只设村民个人股。个人股以户口、村龄和工龄三种方式进行认定,满股为100股。股权量化到人后,由股份合作社按一人一证向股东发放股东证书,作为持股和领取股份收益分配的凭证。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股东的配置股份不能继承,不能转让,不得退股提现,股份从股东死亡之日起自然消失。现金股可继承、转让。

  “合作社大家都不陌生了,可是加上‘股份’两字,不仅在鹿泉,就是在全河北都是新生事物,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李石虎说,与普通的专业经济合作社不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经历了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东界定、股权管理等十分复杂的过程,不仅工作量很大,难度也要大得多。但是,从近一年来运行的情况看,运行情况良好,入社的土地已经占到了全村土地的三分之二,更重要的是,这一改革既承认和保护了村民的既得利益,又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原有运行模式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受到了村民的普遍欢迎。”

  一把“钥匙”开了多把“锁”

  笔者在小李庄采访时听到这样一件新鲜事,不久前,市里的景观路和水系建设需要占用该村的耕地。这要在过去,因为补偿标准问题引发的纠纷又将在这个小山村掀起一场波澜。而结果却是,被占地农户得到的补偿虽然比工程建设方给出的标准还低,但大家却十分愉快地配合村里和建设方的工作。

  说起村民态度转变的原因,李石虎说:“合作社成立以后,首先按照高标准对入社的村民承包权益给予了保护,先填平了耕地不均这个‘坑’,然后对建设占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即无论建设方给多少,合作社都按照承包剩余期内每年每亩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剩余的补偿款则按照股份平均分给每位股民。这样既体现了公平,也让被征占土地的农户能够接受--现在看似吃了点亏,可今后可以按股分到其他村民占地补偿款的余额,算总账并不吃亏。股份合作社的成立让村里的多个难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矛盾化解了,村民们心气顺了,都把心思放在了小李庄的经济发展和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上。

  经常上网的人一定对“开心农场”不陌生。而在小李庄却有一片现实版的“开心农场”。从去年开始,小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拿出20亩耕地,划分成600份小农场,以每15平方米200元或400元的价格向石家庄周边市民出租,引得周边市民带着孩子蜂拥而至,踊跃认养“自家菜地”,进行“点单”种植。“开心农场”不仅增加了股份合作社的收入,还带动了村里休闲旅游的发展。

  说起开办现实版“开心农场”的原因,李石虎告诉笔者:“股份合作社成立以后,村民都变成了股东,他们都非常关心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踊跃地建言献策。另外,股份经济合作社有一套规范、严密的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由不得管理层胡来。这不,目前我们正在谋划着扩大连翘种植规模并加快建设茶厂呢!”

  股份合作社在各位股东的密切关注和严格监督下千方百计开拓“财源”,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各位股东也都没有闲着。他们或者外出打工,多挣一份劳务收入;或者受雇于股份合作社,成为一名农业工人。村里的股份合作社改革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充满阳光。

  一直关注并指导小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的鹿泉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张英安认为,小李庄推行的股份经济合作制的改革意义重大,它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为建立新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机制、管理机制和分配机制找到了一条较为科学的途径,对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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