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就双方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细化落实工作召开座谈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处、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部、风险合规与法律事务部、电子银行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处高岱宗处长与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部钟勋章部长分别就各自系统工作基本情况及《战略合作协议》操作落实情况做了介绍。会议就下一步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达成了基本共识。双方认为:
一、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都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肩负着服务“三农三牧”的重要使命。双方的联合将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支农资金通道与农村牧区商品物流通道的高效结合,从而促进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实现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实现多赢,必将对自治区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双方尽快草拟联合发文,就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牧区流通服务网络经营企业及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双方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查统计,年底前汇总结果,具体研究确定2011年自治区农信社金融重点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及相关项目规划目标,通过双方的深度联合逐步建立起一个通畅的银企融资通道。
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根据供销合作社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应研发新的金融产品,满足供销合作社农村牧区商贸流通企业及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结合目前农村信用社已开展的“金牛卡”、“富民一卡通”等金融业务需要,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企业、网点等有选择性地布放金融设施(如:ATM机),充分利用好双方资源优势,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会议还就其他有关具体工作进行了商讨。
会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贵荣同志听取了双方会议情况。刘贵荣明确指出,感谢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支持,感谢农村信用社各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共同研究《合作协议》细化工作,并表示同意双方座谈会达成的下一步工作共识,指示供销合作社相关处室抓紧开展具体落实工作,力争今年12月底完成汇总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关情况调查统计结果,确保春节前后双方进入实质性合作和操作阶段。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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