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参建商业连锁公司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与2家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合资设立商业连锁公司

作者:闽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与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口岸经贸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合资设立商业连锁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新华都出资960万元,持有48%的股权,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出资800万元,持有40%股权,福建口岸经贸公司出资240万元,持有12%股权,三方均以现金出资。

  合资公司将以福建省内的市、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点为试点,以合作开发或场地租赁等方式,将原供销合作社网点发展为超市项目。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利用自己的优势,负责挖掘开拓相关的网点资源;新华都则利用零售连锁的业务特长,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

  (实习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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