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与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口岸经贸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合资设立商业连锁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新华都出资960万元,持有48%的股权,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出资800万元,持有40%股权,福建口岸经贸公司出资240万元,持有12%股权,三方均以现金出资。
合资公司将以福建省内的市、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点为试点,以合作开发或场地租赁等方式,将原供销合作社网点发展为超市项目。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利用自己的优势,负责挖掘开拓相关的网点资源;新华都则利用零售连锁的业务特长,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
(实习编辑:高徽)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503 京ICP备09054041号 | 提供信息请发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