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地、县级社信息直报点:
为提高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务信息报送与采编效率,加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与各地供销合作社的双向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社务信息工作水平,总社办公厅拟于2014年1月起正式启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务信息工作网(以下简称信息工作网)。
希望各地供销合作社充分认识启用信息工作网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通过信息工作网报送信息工作,认真阅读“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务信息工作网使用说明书”(见附件),尽快熟悉信息工作网使用方法并试用。即日起至12月底,新旧两种方式报送信息均为有效,明年1月份起正式启用新的报送方式,各地向总社办公厅报送信息一律通过信息工作网,原邮箱、传真等信息报送方式同时废止。
各地在通过信息工作网报送信息中遇到问题,请与总社办公厅信息处联系。
联系人:何晖;电话:010-66050047;qq:8177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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