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健全三大机制着力构建为农协同服务体系

作者:鲁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牢固树立开放办社的理念,着力健全完善社农结合、社社合作、村社共建的为农服务协同机制,形成多方协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聚合效应”。

  一是强化社农结合。自去年提出社农结合以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推进,目前已有10个市和近一半的县市区发文推动这项工作。今年3月份,省社与农业厅进行了沟通,目前已进入文件协商阶段;同时,省社与省科技厅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等方面也达成了合作意向。各地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效载体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扩大与政府部门的合作范围,通过供销合作社这个渠道,切实将政府部门的政策、资金用好用活,取得党和政府放心、广大农民满意、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多重效果。

  二是推进社社合作。以密切层级联系为核心,主动加强与全国总社的对接合作,同时落实好省内上下级联合社之间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联合社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成员社对联合社进行工作评价等制度,形成上下互促的工作格局;按照做实合作发展基金的要求,研究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明确基金提取、上缴、使用和收益分配等细则,切实发挥好合作基金在推进基层社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密切层级联系等方面的作用;用好财政资金,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可以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加强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联合合作,通过服务、产权、资本和利益联结,密切与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系,不断提升服务实力、扩大服务领域、增加服务效益,打造利益共同体。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原则,完善社有资产的监管体制,理顺社企关系,积极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的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的纵向联合,实现资源共享、互促共赢。

  三是深化社村共建。社村共建作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的一项制度创新,已得到了全国总社和省里的一致认可,并被作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写入省委文件。去年,全省1489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与5723个村开展了联合共建,共建项目9292个,帮助共建村农民增收10.8亿元,村集体增收1.7亿元,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企业实现盈利9809万元。认真落实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创新工程,坚持“四个共建”(共建农民合作社、商品基地、发展项目、干部队伍)、“四个结合”(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与各级下派第一书记工作结合、与实施精准扶贫结合),加快推进“两个延伸”,构筑基层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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