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供销系统拓展金融服务新渠道
来源:新疆区社监事会、昌吉州社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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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供销系统紧紧围绕“安全、便捷、惠农”的服务理念,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代收代办代缴、涉农保险、建立合作发展基金等助农服务,让更多的农户享受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有效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积极拓展惠农助农的金融服务。州、县供销社积极与农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2家金融机构合作,借助基层网点优势,建立普惠金融服务站点,开展代收代办代缴、小额转账、社保缴纳、医保办理等普惠金融业务,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全州供销系统建立普惠金融服务站点7家,开展代收代办代缴等金融服务的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18家,累计交易额达200余万元。各县市供销社与银行共同举办农村金融服务培训宣传活动30多场,培训1000余人次。通过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让社员农户全面了解“涉农易贷”便捷、普惠的贷款服务,做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乡”。
二是开展方便快捷的涉农保险服务。各县(市)供销社积极与中国人保等5家保险公司合作,发挥基层社、综合服务社贴近农民、服务农民的优势,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主动承接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任务,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有效提升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灾后复产重建能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进一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全州供销系统3家基层供销社代理涉农保险业务,为农户代理涉农保险金额达30余万元。
三是助力基层发展,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基层供销社将自治区级合作发展基金5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服务建设项目,新建1000平方米综合为农服务中心和870余平方米的农资仓库,充分发挥农户金融服务中心为农社会化服务作用。昌吉州供销社提取本级社有资产收益资金10万元作为州级合作发展基金,将州级合作发展基金用于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基层供销社香妃海棠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项目,待2年免息借款到期后,州供销社将对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将州级合作发展基金再用于其他基层供销社项目建设,帮助和带动基层供销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