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综合改革 云南供销攀新高

作者:李承韩 来源: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走进罗平县首家“淘实惠”网络购物实体体验店,一边可以挑选传统货架上展示的真实商品,一边可以通过电子货架的触摸屏网上选择其他商品。工作人员介绍:“购物可在店内付现金,也可网上支付,厂家直接送货上门。对于大多数不会网购且怕上当受骗的顾客来说,解决了很多的问题,同时也为本地的特色商品触网外销提供了渠道。”

  作为新型商业形态,罗平“淘实惠”店是“淘实惠”农村电商办事平台的一种实体模式,同时也是我省供销系统推进综合改革,积极探索网上供销建设的新尝试。

  据统计,今年1—10月,全系统经济快速发展,经营总额完成1103.17亿元、同比增长31.78%,销售总额完成913.75亿元、同比增长29.02%,实现利润总额达8.41亿元、同比增长12%。省供销合作社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部署,今年以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结合实际推进社属业发展、强化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加快基层供销社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提升班子队伍建设,供销系统深化改革成效显现。

  以踏实的作风深化改革

  社有企业改革是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建设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好企业的工作目标,供销系统全方位推进社有企业发展,一批老企业重获生机,一批新企业破土而出。陆良县启动了“云南供销陆良农村商业模式创新示范园”建设试点;楚雄州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楚雄州州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立项;景谷县永平镇投资3000万元的中心商务区建设项目已开工。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各类参控股社有企业1008家,资产总额达到205亿元。

  在农民合作社方面,发展势头同样强劲。1—10月全省新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136个,完成年计划的227.2%。各州(市)供销合作社还高度重视基层社发展,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社制宜,采取多种方法建设和发展基层社。截至目前,全省基层社发展数量已达到1314个,基本实现了乡镇全覆盖。

  以创新的精神推动发展

  数据显示,1—10月,全省新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3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总数达到158个。还发展了一些跨区域、跨产业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系统农民合作社总数累计达到19805个,继续位居全国供销系统第2位。

  创新发展各类合作社,是省供销社深化改革的又一新亮点。创新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业务范围涉及农村环境卫生、治安维稳、养老幼教等;创新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为拓宽城市供销合作社发展空间,提出在居民小区由供销合作社牵头,依托便利店等形式,创办城市消费合作社。同时围绕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旅游升级等变化,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引导农户利用传统“农家乐”改造升级等机遇,探索创办旅游观光、果蔬采摘、乡村休闲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为切实解决农民合作社散小弱等问题,省供销社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作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联合创办联合社,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抱团竞争的能力。

  以敏锐的眼光寻找增长点

  通过组建供销社电商企业,开展日用消费品等网上购买和农资、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探索农副产品加工与网上销售,联合民营企业发展电商企业,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淘宝网探索开设地级地方特色馆,全省供销系统积极探索网上供销建设,寻找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供销合作社已成立电商企业43家,其中省级2家,州市级5家,县级36家;自主搭建31个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92家;开展电子商务的专业合作社241家;与供销e家对接的企业和合作社共8家;牵头成立电子商务协会的县级社共4家。1—10月全系统电商销售总额6.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305%。

  与此同时,农村电商示范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红塔、罗平、开远、宣威等4个县(市、区)被总社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电子商务创建示范县。“互联网+供销社”行动在各地蓬勃开展,全省1/3以上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已经争取地方政府赋予承接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各自结合当地农特产品的特点,在网上销售中注重品牌建设,把绿色、生态、环保等作为卖点,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营销地方特色农产品。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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