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肥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在综合国内外对肥料定义基础上,结合新肥料产品不断产生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中的肥料定义。该定义 涉及化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保水剂以及在生产,积造有机肥料过程中添加的用于分解、熟化有机物的生物和化学制剂 来源于天然物质、经物理或生物发酵过程加工提炼后,具有促进植物生长作用的有机或有机无机混合制品。

  (二)关于肥料管理体制。肥料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及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世界各国和地区都确定农业部门为肥料主管部门。为此,征求意见稿将农业部门作为肥料管理的主体,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参与肥料管理,解决现在肥料管理中存在的政出多门、管理混乱、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另外,考虑到我国地域广、肥料产品种类多、肥料企业多而分散的特点,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肥料登记管理工作。

  (三)关于肥料登记。肥料产品登记是征求意见稿中设置的唯一行政许可,目的在于通过肥料登记,了解生产企业和产品本身的基本信息,保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的肥料产品进入市场,同时也为以后的市场监督提供依据。国外多数国家和地区在肥料管理中也都采用肥料登记的方式,如《加拿大肥料法》第3条和《肥料条例》第3.1条的规定,肥料或添加剂非经登记不得销售或进口。美国《新墨西哥州肥料法》第76—11—4条要求每一品牌和级别的商业肥料和每一土壤调节剂产品在该州分销之前,均应登记。

  与以往的做法不同是,征求意见稿将所有的肥料产品纳入登记范围, 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部分免于登记肥料产品,在登记程序上十分简单,根据实际情况,肥料登记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两种形式。对需要进行肥效和安全性验证的肥料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依的肥料产品、作用机理不明确需进一步研究探讨的肥料产品,采用临时登记的形式,临时登记期满的产品可申请正式登记。对目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部分免于登记的肥料产品、复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由于已经农田使用多年,可直接申请正式登记。

  针对我国地域广、肥料产品种类多、肥料企业多而分散的特点,为方便经农田使用多年的肥料产品企业和适宜范围受地域限制强的肥料产品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征求意见稿将登记机构设置分为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两部分。

  由于肥料产品发展迅速,肥料登记工作专业性强,为保证获登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聘请农业、化工、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新型肥料产品的肥效、安全性进行评审。

  (四)对肥料生产和经营的管理。征求意见稿主要通过肥料登记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关。为达到肥料质量要求,肥料生产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征求意见稿没有对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设置专门的许可,只在第十八条中提出了应具备的条件,目的是为了简化企业办事手续,并在第十九条中规定:符合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方可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鉴于肥料产品的特殊性,为保证肥料产品的质量,避免在流通环节出现产品质量或其它问题,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征求意见稿对肥料经营者设置了条件,并由工商部门负责审核和发放肥料营业执照。

  (五)标签管理的重要性。肥料的成分、性状等无法通过观察、触摸等方式予以辨识,对肥料使用方法也有严格的要求,使用不当不仅会对使用者本身及农作物产生危害,还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各国在肥料法中均要求肥料在出厂时应予标示。肥料标签既是生产者对使用者的一个承诺,也是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借鉴国外和国内以往的经验,征求意见稿对肥料标签也提出了要求,第二十五条规定:标签应当用中文载明产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登记证号;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号;产品有效成份的名称、含量;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使用期限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标明保质期。对贮运和使用有特殊要求的肥料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说明。进口肥料,还应当标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肥料产品标签应当与肥料登记核定的标签一致。标签上的信息应当清楚、明白、难以消除,且不得虚假和带有误导性,以便于使用者辨认和了解,行监督管理。

  (六)对肥料使用的管理。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征求意见稿规定将科学施肥技术推广作为一项公益性服务措施向农民提供(第三十一条)。同时,为了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肥效监测网络,发布肥料施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田地力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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