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供销合作事业始于1928年,迄今已有近80年的历史。1936年,陇东解放区为了冲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保障军民供给,支持革命战争,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组建合作社的号召,在华池、环县建立起消费合作社,从此揭开了共产党领导甘肃合作社运动的序幕。
1949年8月6日,兰州解放后,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农林处设立合作科(后改为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合作科),负责领导管理全省的合作事业。1950年5月,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召集有关单位会商后,决定将合作科改建为省合作局,实行由上而下地推行合作事业,统一领导全省供销、消费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10月,甘肃省合作局根据供销合作社组织已经基本普及全省农村,城市、工矿区消费合作社划归国营商业领导,以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也单独建立的情况,适时召开了全省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成立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同时撤销省合作局建制。1958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商业体制的规定和精简机构精神,省人民委员会第24次会议决定,将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甘肃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厅、外贸局、服务厅合并为省商业厅(对外仍挂“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牌子)。
1961年11月,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经第17次会议讨论决定,恢复供销合作社组织。省供销合作社于同年12月1日从商业厅分出,恢复建制。1969年3月,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省供销合作社与外贸局、国营商业合并为省商业局。1976年2月,省革命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为加强农村商业工作,决定重新恢复供销合作社组织。省供销合作社于同年4月从省商业局分出,重新建立。
1983年5月,经中共甘肃省委决定,将甘肃省供销合作社改为经济实体单位,更名“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地级企业,归省经济委员会领导。2010年1月,甘肃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7号),文件强调,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县以上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参与农民及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建立烟花爆竹区域经营网络,加强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截至2013年底,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14个市州社,83个县区社(肃北县、阿克塞县、兰州市安宁区未设),803个基层社,县以上企业326户,各类网点13800个。全系统在册职工17979人,离退休人员19989人。全系统注册资本合计28.5亿元;资产总计123亿元,负债总计88.8亿元,资产负债率72.2%,所有者权益总计34.2亿元。全系统土地资产1.8万亩,经营设施300万平方米。
2013年,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06亿元,同比增长30.1%(高于全国增幅6个百分点,增幅全国排名第8位),是1978年的28倍;供应各类化肥310多万吨,同比增长11.5%,占甘肃市场供应量的80%以上;农产品收购总额95.1亿元,增长40.5%;消费品零售额109亿元,增长42%;全系统再生资源年回收量76.45万吨,年销售量69.52万吨,年销售额18.39亿元;实现利润1.3亿元,增长39%(高于全国增幅19.6个百分点,增幅全国排名第8位);全系统注册资本合计28.5亿元,资产负债率72.2%,所有者权益34.2亿元。
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实现销售192.3亿元,同比增长30%;供应各类化肥216万吨,同比增长16.3%;农药8571吨,增长35.8%;农膜2.5万吨,增长46.7%;完成农副产品收购42.4亿元,增长36.1%;完成各类再生资源物品收购额11亿元,增长30%;实现利润7455万元,增长5.7%。
截止到2013年底,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基层社总数达到803个,基层社乡镇覆盖率达到70%,服务覆盖面达到90%;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905个,入社农户达到17.6万户,带动农户25万户;村级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5783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2%,服务覆盖面达到78%;组建各类行业协会、联合会644个。同时,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大力实施“绿色农业培训服务工程”,累计培训服务农民社员73.72万人次,其中农产品经纪人10.5万人次,6951人取得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网络建设。自2007年实施“新网工程”以来,省社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1.9亿元,实施“新网工程”项目205个,已改造提升配送中心245个,发展和规范各类规模以上批发交易市场73个,连锁店达到8126个,农村服务网点发展到13000个,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52个,收购网点1768个。
近年来,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把项目建设作为摆脱长期积贫积弱困境和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不二选择,举全系统之力加以推进。重点打造三个项目投资服务平台:
一是现代物流项目投资服务平台。目前,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已经基本建成投资26亿元、拥有165个配送中心、辐射全省和周边省区的现代农资物流体系;正在建设规划总投资53亿元占地1518亩的中国供销甘肃东部(甘谷)物流中心、规划总投资30亿元、占地850亩的酒泉巨龙现代农业物流港,和规划总投资10亿元、占地300亩的甘肃供销物流中心3个现代物流园区,形成135户物流企业集群和36个配送中心的物流配送规模。
二是现代农业项目投资服务平台。目前,甘肃省供销合作社正在建设规划总投资50亿元30万亩基地的优质甘草生产加工产业园、规划总投资20亿元的陇西清吉马铃薯食品工业园和投资10亿元占地5000亩的甘肃(山丹)爱富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现代农业项目园区,已形成72户加工龙头企业、78个规模农产品批发市场、1462个专业合作社、6951名持证农产品经纪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能力。
三是再生资源项目投资服务平台。目前,甘肃省供销合作社正在建设规划总投资30亿元占地5000亩的西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规划总投资20亿元占地1000亩的兰州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和投资5亿元占地200亩的甘肃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基地3个再生资源项目园区,已形成54户加工龙头企业、52个分拣中心、1768个回收网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此基础上,大中小齐抓、贸工农并重,促成集中力量抓项目的局面。全系统申报实施各类项目278个,计划投资总额111亿元;已建成项目113个,在建项目165个,完成投资22亿元,比上年增长73%。项目建设力度的加大,有效强化了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后劲和为农服务支撑。
同时,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系统发展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516万亩,带动农民34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75亿元;培育发展龙头企业181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户、总社级18户、省级10户,年销售额超过亿元的15户;全系统经总社、国家农发办批复立项的2010~2013年度农发项目48个,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18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274万元,带动企业投资2.07亿元。目前,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已建成国家和总社级标准化示范基地13个,累计示范面积26.87万亩,辐射面积59.28万亩,参与农户4.65万户,带动农户11.47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9.84亿元。截止2013年底,通过原产地认证产品22个,获得国家注册商标产品95个,绿色食品认证22个、有机产品认证7个、无公害产品认证19个。
(责任编辑:谭思嘉 实习编辑: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