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历史沿革

  1949年2月22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国民党政府办的旧合作社的同时,建立了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北平市合作社供销总社,并按照中共北平市委提出的“恢复、改造和发展生产”的中心任务,以城市为重点,发动群众广泛建立机关、学校、街道、厂矿消费合作社、城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村供销合作社。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1949年10月,北平市供销合作总社更名为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8个郊区分社陆续改组,初步建立起遍部全市城乡比较完整的合作社商业网。

  1957年,北京市对私营商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市供销合作社已建有土产经营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处、农产品经营处、畜产公司、茶叶公司、废品经营处等6个直属批发机构,形成了遍部农村各乡、镇、村,上下相通、纵横交错的供销社商业网。1958年至1979年,北京市供销合作社与市商业系统三分三合,1979年7月,中共北京市委决定市供销合作社与市第二商业局正式分开办公。供销合作社除承担一部分国家计划产品的购销任务外,主要负责领导和安排农村市场,为农业提供产前产后服务,包括农副产品购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组织工业品下乡等工作。同时,主管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和土产、日用杂品的批发零售。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在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关注和支持下,开始从指导思想、经营方式到管理体制的一系列改革。1983年,市供销合作社正式退出政府职能部门序列,恢复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同年10月,北京市供销合作社更名为北京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5年4月,北京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北京市供销合作联合社。1989年初,北京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名称改为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1997年9月,中共北京市供销合作总公司委员会、市供销合作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对全系统企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打破计划经济形成的“二级公司”传统结构,培育具有行业特点的企业、发展有前景的新兴企业、放活小企业、彻底关掉亏损企业,重新构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突出社有资本运营功能的企业经营框架。市社成立投资管理中心,行使出资人职能,实现社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企业,从而理顺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

  截至目前,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市社机关83人,事业单位2个302人,直属公司16个3270人,区县社10个总人数4410,其中基层供销社40个总人数279, 区回收公司2个183人。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旧楼。

  今朝风采

  截至2014年6月底,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完成总营业收入31.07亿元,同比增长6.29%;实现利润总额1.46亿元,同比增长57.17%。其中,市社直属企业完成总营业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8.15%,利润0.98亿元,同比增长87.61%;区县供销社完成总营业收入15.55亿元,同比增长4.71%,利润0.47亿元,同比增长15.22%。“新网工程”颇具成效,日用消费品网络以顺义隆华、昌平新世纪2个大型商场为龙头,构建起拥有2个万米配送中心,27个镇级超市,847个村级便利店的商超网络。以蜂产品公司、佳之兴公司、烟花鞭炮公司为龙头的单品类连锁经营网络,其中:蜂产品公司已拥有遍布全国的经营网点569个;佳之兴公司配覆盖华北地区送网点达1万个;鞭炮公司经营网点1216个。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以农资公司为龙头,打造了拥有8个区县分销中心,966个经营服务网点的首都农资品牌;根据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需要,提出并开始实施建设的北京现代农资物流服务中心,成为了北京市政府构建北京市现代农资供应服务体系的依托。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以“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为发展经营模式,开办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9个,年实现销售额11.7亿元,打造了“御贡”、 “京平白玉”、“京果”等具有一定知名度涉农品牌10个,年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7亿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按照“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的发展模式,以市区两级回收公司为龙头,建立了社区回收网点520个,郊区县回收网点700多个,实现年回收量31万吨,回收额7亿多元。全系统“新网工程”建设工作,实现了网点数量和网点质量双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新楼。

  北京市社历届社员代表大会

  1954年7月2日     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农村供销社的三项基本任务:一是通过供销业务为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城乡物资交流;二是根据国家计划和价格政策,通过各种合同制度有计划地开展供销业务;三是在国营商业领导下,加强农村市场的领导,逐步实现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7年4月3日    第二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后,市社系统开展了为时1年零3个月的整风运动,贯彻了“干部参加劳动、职工参加管理、群众参加监督和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的“三参一改”民主管理制度。

  1964年3月3日    第三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提出“树立为政治、为生产、为群众服务的‘三大观点”’强调要“把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作为第一位任务”。

  1983年12月25日    第四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会议总结了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十几年曲折历程中的经验教训尤其是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后,疏远了与农民的关系,淡薄了为农民服务观念等教训。这次代表大会标志着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商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大会决定将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名称改为“北京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9年2月15日    第五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明确提出“供销社作为农村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的合作者,必须与农民进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坚持由全民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增强民办因素,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城乡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

  2006年4月26日    第六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深刻分析了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未来总体发展方向和目标。进一步理顺了组织体制,以理事会、监事会的组织形式对北京市供销合作的所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领导市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全面工作。

  2011年9月8日至9日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七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会议明确了未来五年明确了重点工作是:借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供销社战略布局;认清首都发展大势,完善供销社服务功能;继续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积极培育投资业务,努力实现新增效益;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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