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1951年6月7—21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理事会与监事会,并正式成立浙江省合作社联合社。近年来,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合作制理念和为农服务宗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出了一条“完善服务功能,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发展实力”的新路子。

图为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到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浙江农资集团调研。

  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市供销合作社11个,县(区、市)供销合作社83个,基层供销合作社527个;社有企业1125个,事业单位12个。全省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1125个,其中:市社所属法人企业153个,县社所属法人企业806个,基层社法人企业60个。全省共有产业活动单位19322个,其中分布在市区的2032个,分布在县城的2526个,分布在乡镇的4982个,分布在村的9782个。2014年6月末,全省系统共有职工139053人,其中: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1674人,企业91287人,事业单位976人,社团工作人员1598人,专业合作社19866人,基层社8515人,综合服务社15137人,离退休人员42815人 (其中离休人员557人 )。

  随着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全系统有效提升自身的经济实力。2014年上半年全省系统实现购进总额1263.4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4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同时,全系统直接收购和帮助农民推销的农副产品1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此外,全系统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30.9亿元,增长13.4%;售给生产用的农业生产资料39.7亿元,增长1.8%;商品进出口总额87.8亿元,增长26.4%。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基层社实现总经营收入96.9亿元,其中:日用消费品销售26.7亿元,农资销售6.4亿元,承包和出租收入1.1亿元,市场交易额17.3亿元,其中农批农贸市场交易额11.2亿元。此外,全系统的连锁经营及综合经营取得显著成效,全系统开展连锁经营和配送业务的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199.2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全系统实现服务业营业额8.4亿元,实现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339.5亿元,实现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16.9亿元,实现仓储运输经营收入6009万元,实现资产经营收入3.9亿元,实现其他经营收入3.8亿元。

图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兴合集团。

  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还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全省系统有经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可的龙头企业247家,其中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183家。省部级龙头企业102家。带动农户59.8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8.8亿元 。同时,全系统共组织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3121个,入社农户23.9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52亿元。此外,全系统还在各地建立的商品基地3203个,联结农户121.9万户 ,帮助农民实现收入29.3亿元 。并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站2691个, 其中:与村委会共建1254个,庄稼医院599个,农机队145个 。在省社的指导下,全系统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共为农民建科学试验示范田10.8万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35.5万亩,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22.4万人次,提供种子、种苗服务2344万元。

  此外,全系统还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截至目前,全省获省级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5个,其中国家级37个;获得政府财政支持的项目有29个,获得支持资金1522万元;获得国家专利89个,列入县以上科技创新项目101个,获得国家商标714个,获得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6家,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授牌嘉奖的称号有725个。

图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玉叶茶叶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及,省社还积极依托行业协会推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系统领办各类行业、专业协会216个,入会会员22936个 。全部协会中,有农产品行业、专业协会40个,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77个,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36个,再生资源行业协会24个,烟花爆竹行业协会2个,其他协会37个。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系统共有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206个,共有会员26407个,吸收系统外会员16484个。

  创新发展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省社七届三次理事会部署,以综合改革为突破口,结合实际完善思路,想管用的办法,出务实的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改革发展成效明显。

  稳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半年多的积极争取,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成功获批。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浙江等4个省作为试点。试点获批后,省社认真谋划、积极行动。省社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试点工作和我省改革设想,李强省长、王辉忠副书记、黄旭明副省长等领导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深化改革大讨论,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且组成7个调研组,深入11个市、43个县、217个经营服务单位调查研究,查找发展症结,明确改革的重点任务和突破口。同时,省社选定试点进行探索创新,确定宁波等3个市、萧山等21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为首批试点单位,省本级综合改革同步进行。此外,省社还加强动员部署并协调争取支持,为推进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图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依托资金互助扶持发展起来的食用菌合作社。

  有效提升社有经济发展活力。今年上半年,全省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1819.9亿元,同比增长11.1%,尽管增速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回落,但仍处于较快增长区间。社会贡献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等重要质量指标稳步提高,同比分别增长2.07%、3.47%和5.56%,达到45.5亿元、922亿元、278.6亿元。同时,全系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所改善。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经济体量较大的地区,保持了稳健增长,县及县以下增速加快,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7%。此外,全系统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其中,电子商务较快发展,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96.7%,达到1.8亿元。实施名企、名牌、名家“三名”培育计划,积极培育品牌经济。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杭州茶都名园、台州农资物流中心等一批市场、基地相继建成,促进了供销合作社产业层次的提升。

  大力推进为农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快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资供应服务水平,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连续第三年举办“春耕支农惠农服务月”活动,加快“智慧农资”平台建设,农资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在全省的70%以上。引导农资企业合作化、一体化、专业化服务转型,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服务面积65.5万亩,涵盖种苗培育、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粮食烘干、农产品购销等各个环节。参办、领办农民合作社3121家、合作社联合社37家,比去年底新增118家和16家,实现农产品销售106.4亿元,同比增长23.4%。二是深化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金华、舟山、临海等一批农产品市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集散功能进一步发挥,交易额达到270.2亿元,同比增长9.2%。“网上供销百馆万店”建设成效显著,已在一号店、淘宝、京东等建成省级“特色馆”1家、县级“特色馆”12家,得到了李强省长的充分肯定。加强与大型商超、高校、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农市、农企、农超、农校“四对接”力度不断加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建设得到加强,开展全省百强农产品经纪人评选。茶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茶叶收购量同比增长26.2%,成功举办名品茶叶拍卖会和“浙茶杯”优质红茶推选活动。三是创新农村信用合作互助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信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主体的支农作用,扩大为农服务的规模效应,上半年完成担保15亿元、涉农贷款16亿元,发放互助金2.8亿元。四是深化农村生活服务体系建设。利用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手段,推动农村流通网络的改造,商品连锁经营企业达到290家,建成配送基地447个、连锁网点29550个,实现销售额199.2亿元,同比增长5.7%。推进综合服务社建设,总数达到2691家。

  加快推进组织建设。一是联合社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四风”问题的查摆整改,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健全联合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三会”制度建设、社有资产管理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上虞市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国系统先进集体在纪念总社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受到表彰。二是基层社实力得到提升。围绕做强一批、振兴一批、新建一批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社建设,一批基层社通过建设经营服务综合体、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薄弱基层社“振兴计划”进展顺利,基层社实现销售额96.8亿元,同比增长18.9%,累计建成经营服务综合体286家、在建21家。三是社有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强化经营管理,狠抓项目建设,推动联合合作,社有企业保持稳健增长,杭州合众、湖州浙北、嘉兴江南、上虞大通、萧山万丰等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省本级兴合集团在2014全国企业500强中列第180位,比上年前移6位。

图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大楼旧址。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事记

  浙江的合作社运动始于1923年。是年3月,宁波工商友谊会发起成立宁波第一消费合作社,筹集1000股,股金5000元。从此算起,浙江的合作社迄今已有近90年的历史。

  1924年12月,萧山县成立了浙江省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萧山衙前信用合作社。

  1928年,萧山县成立了东乡蚕丝合作社、浦萝运销合作社、义桥运销合作社,这是浙江省最早出现的生产运销合作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合作事业,供销合作社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1949年10月1日,省人民政府成立浙江省供销合作总社(隶属省商业厅),同月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开展合作社工作的指示。自省至县的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机构逐步建立。

  1950年,全省建立11个地(市)供销合作社,72个县(市)供销合作社,534个基层供销合作社,购销业务经营额达6242万元。

  1951年5月,省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厅分出,直接受省人民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双重领导。同年6月,召开了省第一届合作社代表大会,成立了“浙江省合作社联合社”统一领导全省的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至年底,全省共有社员3884422人。

  1952年1月底,浙江省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许桂荣合作社,在新登县新堰村成立,全社20户91人。

  1952年4月8日,浙江省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五洞闸集体农庄,在慈溪县峻山乡成立,共有农户14户88人。1955年,毛泽东亲笔批示,让全国向这个高级合作社学习。

  1958年4月,在完成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同商业厅、局实行第一次合并,成为各级政府的商业厅、局。

  1960年下半年起,党中央提出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重新明确供销合作社为集体所有制性质,决定从上到下恢复供销合作社,将过渡进供销合作社内部的小商小贩划出,重新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

  1961年8月,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厅正式分开,至1962年,各地、市、县供销合作社相继恢复。1964年3月召开了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完成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恢复工作。1962年至1965年的4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完成购销总额864353万元,比前4年增长83%;实现利润34344万元,比前4年增长121%。

  1965年10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后期,又将县以上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与商业厅、局合并。

  1977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决定恢复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到1978年底,全省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恢复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1982年以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农村工作发出了一系列指示,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指明了方向。1983年初,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力量在富阳、嵊县、长兴等10个县进行体制改革的试点,下半年在全省全面展开。

图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

  1987年底,全省9个省辖市、2个地区、89个县(市、区)共有省、市(地)、县(市区)供销合作社98个,县以上专业公司1600个,基层供销合作社868个,购销网点近3万个,干部、职工20万人;积累资金22.69亿元;年购销总额152.63亿元,其中农副产品收购19.3亿元,占全省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18.43%;商品零售额54.09亿元,占全省商品零售总额的19.36%。

  1992年,浙江省进行了撤区、扩镇、并乡,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设置也相应作了调整。到当年底,全省基层社调整为853个,分社2666个,经营服务机构发展到28552个,有职工8.9万人。还有供销合作社委托农民经营的代购代销店5288个,与乡村集体联办的综合服务站1005个,共有13.1万名职工在农村第一线经营服务。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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