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创建于1950年,50多年来,曾长期与省贸易(商业)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1996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组建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明确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省政府领导,与原省贸易厅合署办公。1999年底,在省级行政机构改革中,省供销合作社机构单设,独立运作。目前,全系统共有州、地(市)、县联社27个,基层供销合作社74个,独立核算单位130个,其中社属出资企业13个,职工总人数2412人,总资产4.5亿元。 

  历史沿革

  1950年9月18日,青海省合作办事处成立,设置了第一个供销合作社行政管理机构,是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前身。自成立后,青海省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艰苦创建阶段(1950-1957年):第一步,自发兴办合作社;第二步,试办典型合作社;第三步,整顿提高合作社;第四步,全面发展合作社。

  曲折成长阶段(1958-1978年):1959年1月青海省供销联社被撤销,其机构并入省商业厅,1961年6月中央发出《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并决定恢复供销合作社,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1962年7月恢复,与省商业厅分开办公;1969年1月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被撤销,由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组接管其工作,次年12月其工作移交省商业局。1978年6月,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恢复“三性”阶段(1979-1991年):第一,实行经营责任制,增强供销合作社活力;第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体现合作制原则;第三,还权于企业,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第四,立足“三农”,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制度创新阶段(1992-1999年):第一,退出政府序列,建立新型组织管理体制;第二,转换经营机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第三,改革资产经营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四,调整基层社,形成新的经营服务模式。

  良性发展阶段(2000-2010年):第一,以持续盈利为标志实现良性发展;第二,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途径改造基层社;第三,以实行产权多元化为核心改造社有企业;第四,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为突破口改造联合社;第五,以发展现代流通为内涵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第六,以落实项目工程为契机扶农惠农;第七,以兴办合作经济组织为平台联农助农;第八,以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为手段帮农便农;第九,以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为基础兴农富农。

  社员大会

  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1954年6月21日至26日在西宁召开。会议总结了前四年的工作,确定了今后工作的方针和任务;通过了省联社章程和1954年工作计划;民主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成员,正式成立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并选出出席全国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代表6人。大会明确提出全省供销合作社当前的基本任务是:第一,通过供销业务,为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支援国家工业化,巩固工农联盟;第二,根据国家计划和价格政策,通过各种合同制度和有计划的供销业务,逐步引导个体农民和手工业经济使其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第三,在国营商业领导下,扩大有组织的市场,加强对农村市场的领导,逐步实现对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代替资本主义商业在农村中的阵地,控制农村市场,减少私商对农民的中间剥削。

  第二届代表大会:1963年3月4日至8日在西宁召开。会议通过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新的章程;民主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委员及正副主任,组成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并选出出席全国社员代表大会代表10人。大会明确提出全省供销合作社当前的基本任务是:第一,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做好供销业务,为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牧区人民生活服务,支援农牧业生产,支援农牧业技术改造,促进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农牧业生产的发展;第二,积极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城乡经济,为工业生产服务,为出口贸易服务,促进手工业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三,在国营商业领导下,加强对农村牧区集市贸易的领导,对农村牧区小商小贩继续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打击投机倒把分子,稳定市场物价;第四,组织购销业务活动,对社员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同自发的资本主义势力作斗争,坚定农牧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第三届代表大会:1988年7月8日至13日在西宁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肯定了自1982年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提出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通过了省联合社新章程;民主选举产生了社务委员会、社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及社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会确定今后五年的基本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指导下,按照青海经济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发展商品生产,完善经营服务体系,开拓城乡商品市场,发展多种经济联合,以商品流通促进商品生产,为振兴农村牧区经济和治穷致富而努力奋斗。

图为七十年代互助县基层供销社为少数民族服务场景

  第四届代表大会:1992年4月1日至3日在西宁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届社务委员会题为《增强合作经济意识,振兴供销合作事业,为农村牧区商品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新的《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届社务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大会提出,青海省供销合作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期间的主要任务是:改革开放要有新的进展,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牧区商品经济发展的商品流通运行机制和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使商品流通的规模和范围扩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有所突破,初步建立和完善供销、加工、储存、运输、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功能;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要有新的发展。

  第五届代表大会:2000年4月22日至23日在西宁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段亨利同志代表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届社务委员会作的《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为把我省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新的《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择产生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五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大会提出今后五年工作指导思想: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发(1995)5号、国发(1999)5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改革,转换机制,调整结构,强化服务,开拓经营,加强联合,壮大基层,把我省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办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农村综合服务组织,为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六届代表大会:2006年1月7日至8日在西宁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五届理事会题为《加快改革步伐,创新发展路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大会提出:今后的五年,要实现以下总体要求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七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合作制的发展方向和为农服务宗旨,抓改革、谋发展、强实力、促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做出新贡献。经过五年左右的改革与发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全省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农牧民走向市场的带动力量,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推动力量,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全系统商品销售额年增长10%,汇总盈利年增长10%以上。

  今朝风采

  截止2014年上半年,青海省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实现销售收入14.7亿元,利润3661万元。其中全省供应各类化肥27.5万吨,包括二铵9.2万吨、尿素9.5万吨、其他小化肥9万吨,化肥、农药的市场占有率达到95%以上;已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资金8676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11个,资金1876万元,青海省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项目134个,资金6600万元。此外,青海省各级供销合作社100名经纪人海与来自台湾、香港地区的客商及来自上海、广东等21个省(市、自治区)的100名经纪人共签订牛羊肉、油菜籽、马铃薯、胡萝卜、蚕豆、中药材、冬虫夏草、枸杞、蜂产品等共21大类206种特色农畜产品购销合同58亿元,比去年增加9亿元。其中,青海省恩泽农业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向台湾凯玉兰生化科技公司签订了5万吨1.3亿元的有机肥销售合同。

  近几年,青海省委省政府特别重视和关心省供销联社领导班子建设,2010年12月,省编委批准了省供销联社副厅级的监事会机构,2011年4月份,省委任命了省社监事会主任,结束了省供销联社自1999年机构独立以来十多年内部没有产生过厅级干部的历史,同年又批准增加了一名党组成员,2013年11月省委又任命一名副巡视员。省社厅级领导干部由3年前的2名增加到现在的4名,党组成员也由3年前的3名增加到现在的4名,3年中还经省编委批准增加了4名处级干部职数。去年,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也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全系统共同努力,部分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得到了解决。海东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了监事会机构,监事会主任职数也得到了解决。黄南州编委发文批复,黄南州供销联社在州经商委正式挂牌,泽库、河南县也相继成立了供销合作社。

  (责任编辑:谭思嘉 实习编辑: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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