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历史沿革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前身为广东省合作总社,成立于1951年2月。

  在发展沿革方面,1954年10月改名为广东省供销合作社,1958年3月与广东省服务厅合并为广东省第二商业厅(保留供销合作社名义),同年6月广东省第一、第二商业厅合并,成立广东省商业厅(对外仍保留供销合作社名义)。1961年9月,广东省供销合作社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文革”初期,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到广东省商业厅,1975年5月又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1983年7月,第三次合并到省商业厅,1985年4月又第三次从省商业厅划出,单独建制,但不再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所属各级供销联合社负有组织、协调、监督和提供服务的责任。

  在处室设置方面,1952年9月前,省合作总社经营机构设推销组、粮糖组、土产组、供应处、肥料、运输仓库股。同年9月19日,将上述机构合并,成立推销、供应、储运3个经理部。1955年6月,成立省土产经营管理处、废品回收经营管理处等部门。1957年12月,全省供销社系统有采购调拨批发机构2939个,零售网点1.32万个(包括农村代购代销店,下同)。至1982年底止,全省供销社系统有采购调拨批发机构7487个,零售网点4.12万个。1983年7月,省供销社又与省商业局合并成立省商业厅时,原省社经营机构,除基层饮食服务公司与省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合并外,其他专业公司未变动。到1987年底止,全省供销社系统有采购调拨批发机构8233个,零售网点3.92万个。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直属企业多是五十年代成立的老企业。近年来,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企业改革的精神和省府批复的《关于广东省供销社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大了对直属企业的改革力度,主要做法是实行职工全员置换身份,参资重组有限公司,建立新的经营机制,而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劣势企业则实施停办退出。经过改革后,现有直属企业9家。

  大会回溯

  1950年11月,省政府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广州市合作社工作者会议。会议讨论了1951年工作计划和建立各级合作社领导机构以及整顿合作社等问题。1954年7月,全省供销、消费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总结了4年来供销、消费合作社工作。1955年11月,省供销社在广州市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省供销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正式成立广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领导机构和监察机构,通过了《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章程(草案)》。

  1963年1月,省供销合作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市召开。此后,由于机构的撤并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等原因,省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未能如期召开。

  改革开放后,1997年11月,省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总结了我省供销合作社成立四十多年来的经验,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了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新一届班子,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决定原则通过《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章程》。2002年12月,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市召开。大会讨论并通过了省供销社主任崔健关于《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为巩固和发展供销合作事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和周炳南代表监事会所作的关于《加强民主建设 履行监督职能 推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的报告,选举了省供销合作社第四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今朝风采

  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全省供销合作联社正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近年来,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构建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突出抓好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力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为深化我省供销社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拓展城乡市场和经营业务,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尤其是省联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二次创业、跨越发展。2013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收入592.6亿元、利润总额5.6亿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92.3%和75.6%;其中省联社直属企业销售收入177.3亿元、利润总额1.5亿元,分别是2009年的3.9倍和2.6倍。

  二是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大推进社有企业产权改革和资产重组力度,加快培育发展龙头企业。至2013年底,省、市、县级供销社正常经营的社有企业753家,其中已实施公司制改造的占72.2%,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占54.1%;全省系统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58家,其中9家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或全省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三是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并向基层拓展延伸,不断提高服务“三农”和城乡居民的能力。至2013年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建设物流配送中心270个,改造提升现代连锁经营网点5783个,其中发展农资现代连锁经营网点2831个,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产销对接连锁终端1627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4046家,其中参与农超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888家。全省系统销售化肥638万吨,农药30.3亿元,农资供应量占全省需求量的50%以上;实现连锁销售额170.6亿元,占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的28.8%,为城乡商品流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任智超 实习编辑:白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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