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宁夏供销合作社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发展规划、履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的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办社宗旨是: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提供社会化综合服务。宁夏供销合作社是全区城乡商品交换的主渠道,网点遍布城乡,是农村最大的中介服务组织。在促进城乡商品交流,保障市场供应,参与农业产业化,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联接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宁夏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建设厅内设合作科。1950年4月,西北区合作事业管理局和宁夏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建设厅下属合作科撤销,成立宁夏省合作事业管理局,隶属省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合作事业管理局采取“政企合一”制,设秘书室以及组导、财会、计划、供应、推销五个科。

  1952年12月2日至9日,宁夏省合作社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并于12月8日正式成立了宁夏省合作社联合社。全省初步形成了独立的、群众性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经济体系。此后,合作社组织与业务迅速发展。省联社由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内设理事会办公室、秘书科、组导科、人事科、财会科、计划科、生产科、供销科等科室。

  1954年9月,宁夏省与甘肃省合并,中共宁夏省委决定,自当年9月1日起,撤销宁夏省合作社联合社。 1958年6月,中共宁夏工委决定:撤销各县(市)商业服务局和供销合作社,合并成立新的县(市)商业局;6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商业处成立,统管商业、供销和外贸工作;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10月21日,组建宁夏商业厅,负责供销、商业、服务、外贸四个系统的工作。同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由于认为国内已形成统一市场,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上到下由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转为全民所有制国营商业。

  1961年11月,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决定各县(市)商业局与供销合作社分开,设立县(市)供销合作社。年底,县(市)供销合作社全部恢复。1962年,自治区党委、人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供销合作社各项指示的决定》。遵照区党委和人委指示,全区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县(市)供销合作社,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了机构,恢复民主管理,制定必要制度,保证社员群众对供销合作社工作行使发言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年7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同商业厅正式分开办公。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自治宁夏供销合作社机关逐步瘫痪。1968年10月,执行“五七”指示,宁夏供销合作社机关干部被下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毛泽东思想干部学校”,其业务由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组负责。1970年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统管全区供销、商业、外贸、工商行政管理四个系统的工作。1971年4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通知,将原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和商业厅合并,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5年12月5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决定,将自治区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外贸局分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1976年1月,全区各地、市、县(旗)先后恢复了供销合作社。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处、财会物价处、农副业生产处、基层工作处,2月6日又成立基建办公室。1979年3月28日,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将宁夏供销合作社机关由企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

  1981年8月,为贯彻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财贸企业试行经营管理责任制座谈会议纪要》精神,宁夏供销合作社成立体制改革办公室。1983年3月24日,宁夏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第三次合并,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商业厅,在商业厅内设合作指导局。1984年8月,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筹备领导小组,同年9月1日开始办公。10月10至14日,宁夏供销合作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在银川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29人,会议恢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6年7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1996年8月6日至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在银川召开。

  1997年12月8日,经自治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批准,供销合作社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即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各项人事管理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进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000年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积极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和农村民间流通组织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的通知》(宁政发[2000]69号),确定了由供销合作社牵头成立农民经纪人协会,做好农民经纪人队伍和农村民间流通组织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8月28至29日,宁夏农民经纪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银川市召开。9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全区供销合作社行业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001年7月3日,区供销合作社印发《宁夏供销合作社“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制定了“十五”计划及2015年发展战略、目标和步骤,明确了主要战略措施。2004年1月8日,全区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提出积极实施“四项改造”,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快整合流通网络,切实做好助农增收工作,在“二次创业”中打造新型供销合作社。 

  今朝风采

  截止到2014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实现购进总额30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农副产品购进额12.8亿元,同比增长69.8%;销售总额36.0亿元,同比增长2.9%,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2.1亿元,同比增长87.2%;再生资源交市场易额2.5亿元。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区、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2家,基层供销合作社140家,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490家、农村综合服务中心37家、农村综合服务249家,主营业务包括化肥、农药、农膜、种子、日杂鞭炮、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宾馆、饭店以及旅行社、其他旅游服务业等等。

  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自治区深化农村改革专项内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形成了《宁夏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初稿)》;编制规划了《宁夏供销合作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结合基层社的改造,2014年规划建设5个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有3个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2014年在建项目总投资1.86亿元,截至6月底已完成投资1.42亿元。其中:中卫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投入运营;宁夏达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中心项目已通过有关部委初步验收;永宁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产销对接项目、承润食用油公司5000吨压榨胡麻油技改扩建项目已经完工;宁夏供销合作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投入3800万元建设的烟花爆竹配送中心项目建成,并已投入运营;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基地、流通、加工设施等项目正抓紧实施。社有企业、基层社经营设施明显改善,经营服务功能得到了提升。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发办新型合作示范项目2014年度资金1320万元,财政部废旧残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一期)资金900万元。

  (责任编辑:谭思嘉 实习编辑: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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