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新仓供销合作社:“新仓经验”美名扬助农精神代代传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精神概要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篇介绍浙江平湖新仓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订立合同的文章被汇编进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的传阅材料中。毛泽东主席看到这个材料后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将它收录进他亲自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毛主席还亲自将原文标题改为《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订立结合合同》,并在题后加了个“本书编者按”——“本书谈这个问题的只有这一篇,值得普遍推荐,文章也写得不坏。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一事,应当普遍推行。”这一批示使新仓供销合作社一时间名噪天下,成为平湖、浙江乃至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一面旗帜,并被后人称之为“新仓经验”,传承至今。

  诞生与传播

  新中国建立以后,浙江省平湖县新仓乡的广大农民翻身作了主人,分得了田地。但单家独户的小生产,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以及资金都非常缺乏,要发展生产非常困难,加上私商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农民要求组织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呼声日益高涨。经县、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引导和组织,1950年6月20日,平湖县第一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仓供销合作社,在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诞生了。新仓供销合作社成立以后,处处为农民着想,依靠国家的支援和集体的力量,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组织供应农民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党号召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从1953年起,新仓乡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了,仅用了1年的时间,全乡就建立了24个农业合作社和3个常年互助组,组织起来的农民占全乡总农户数的90%以上。

  生产关系的变革,流通方式也随之需要改变。1953年,新仓供销合作社摸索着与1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了购销结合合同,然后按合同操作。一年下来,他们发现这一办法对于保证农业生产,巩固互助合作,起到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完善。1954年11月,由张德喜带领的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组一行3人,来到了新仓乡开展蹲点试点工作,在光明村试点的基础上又先后与全乡2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和3个常年互助组签订了结合合同。将供应生产资料同交售农副产品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工农业产品的交流,既支援了国家工业化建设,又稳定了农业生产,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供销合作社经营的计划性也大大增强了。这一经验由张德喜执笔写了一份题为《平湖县新仓乡订立结合合同的经验》的总结材料,分送给浙江省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领导部门。1955年3月,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主办的《农村工作通讯》第49期刊登了这个试点工作经验材料,向全省作了介绍。

  时隔不久,这篇看似平常的经验总结,被汇编进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的传阅材料中。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毛泽东主席看到这个材料后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将它收录进他亲自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毛主席还亲自将原文标题改为《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订立结合合同》,并在题后加了个“本书编者按”——“本书谈这个问题的只有这一篇,值得普遍推荐,文章也写得不坏。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一事,应当普遍推行。”这一批示使新仓供销合作社一时间名噪天下,成为平湖、浙江乃至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一面旗帜,并被后人称之为“新仓经验”。

  传承与发扬

  进入21世纪以后,面对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新仓供销合作社自断后路,自加压力,甩掉“大锅饭”,于2000年8月在基层供销合作社中率先实施改革,成立了新仓供销有限公司。供销有限公司成立以后,他们结合自身特点,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对经营结构和服务项目重新审定调整,在创新为农服务上做起了新的文章。

  针对农村社区设施陈旧,服务跟不上,经营不规范,与农民要求形成较大的反差的现实,2004年下半年开始,在新仓镇党委、政府和市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支持下,新仓供销合作社与双红村村民委员会联合创办了平湖市第一家农村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社很快成了双红村的商品购物中心,休闲、娱乐、活动中心,迎合了农民群众的需求,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好评,也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肯定。

  不只是新仓,这些年整个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围绕着继承和发扬“新仓经验”不断完善为农服务工作。2006年,随着平湖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加快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下发,平湖市供销合作社围绕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村商品经营连锁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2006年5月,以原新仓供销合作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为基础,以新仓供销有限公司为发起人,广泛吸收涉农组织、农民种养大户入股,重组了具有合作制特征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此后,全塘、林埭、曹桥、新埭等地也先后按新仓模式进行了重组改造,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又有了新的基础和实力。

  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在销售上的优势,积极领办参办流通方面的专业合作社。由平湖市供销合作社领办的新当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标准化生产,统一包装,组织营销等有效服务,使该市的蘑菇生产稳定发展。“新当湖”牌鲜蘑菇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定为无公害农产品,“新当湖”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新当湖”鲜蘑菇产品被浙江省农业厅评为浙江省名牌农产品。

  为了探索解决农民融资中的问题,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市供销合作社牵头,由新当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四季对虾专业合作社和新中大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联合发起,自愿入股组建了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互助社的性质是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2010年12月,省银监局正式批复同意组建,2011年3月底正式开业。这是全省第五家、嘉兴范围内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也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一次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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