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寿县供销合作社

作者:河北省灵寿县供销合作社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灵寿县作为河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顺势而为,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荣获 “2014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业绩突出县”等荣誉称号。一是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到河北调研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灵寿县代表河北省县级社作了专题汇报;二是省委副书记赵勇同志作出批示:“抓紧在灵寿完善服务体系,探索县一级办成实体模式”;三是根据综合改革的要求,对机关科室重新进行了划分,成立了办公室、合作金融保险部、流通网络部、农村产权交易部、合作指导部、科技指导部、财务部,对职能进行了调整;四是立足实际,将韩国农协发展模式本地化,明确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坚持“整体推进、市场化运作、龙头带动、为农服务”的原则,着力实施“五个创新”——创新组织架构、创新治理机制、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对外合作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六个服务体系”——购销服务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农资服务体系、农机服务体系、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

  目前全县15个乡镇均已建立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已成立两个以产业为主导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现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全覆盖。依托供销商厦,整合乡、村经营网点82个,组建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日用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基地5个,培训农民1万余人次;建成农资配送中心1个,设立放心农资超市17家、农资经营站点60个;建立3个农机服务合作社,购置农机30余台,全县开展土地托管16000亩;开展特色农业保险1.2万亩,赔偿损失200余万元;开展内部资金互助,金额达700多万元。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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